挪用资金罪是如何构成的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

法律知识2024-01-28 07:06:04未知

挪用资金罪是如何构成的 挪用资金罪是什么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本文标签: 资金  客体  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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