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4-20 14:05:40佚名

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什么

1、运输合同对方不付运费,留置其货物的条件是:有未给付运费的情形、符合双方合同中的约定。
2、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本文标签: 运费  货物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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