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涉外离婚在什么地方办理

法律知识2024-02-21 14:09:27佚名

办理涉外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涉外离婚在什么地方办理

涉外婚姻协议离婚登记办理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标签: 当事人  涉外婚姻  条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