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数目较大的,并且逾期3个月以上,是要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的,最高可根据严重性判无期徒刑,请尽快借钱还清信用卡全部欠款。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没收全部家产。根据高院高检2009年司法解释,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