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4-05-20 14:11:22未知

刑法的变造武装部队证件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标签: 武装部队  证件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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