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药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78.18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21024.2元乘以20年乘以10%=42048.4元;
农村标准:7160.5元乘以20年乘以10%=14321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5012元乘以(18岁-实际岁数)乘以10%÷2人;农村标准:5556元乘以(18岁-实际岁数)乘以10%÷2人
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8、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
10、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11、后续治疗费:待时机发生后另行计算或鉴定评估。
12、误工费:本人工资乘以具体误工月数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应该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情况和伤残鉴定结果乃至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双方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如果最终协商不下的话,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