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开具居住地的居住证明吗?
可以。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派出所开的居住证明和居住证的效力是一样的。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办理步骤如下:
携带三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住人员登记表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携带暂住证到居住地的居委会开居住地证明。
二、居住证明范本什么样?
居住证明范本如下所示
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
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产权房_________
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
居委会名称:
经办人签字:
居委会
三、开具居住证明所需条件和资料
1、条件:户口在本社区且实际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
2、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暂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开具居住证明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到社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接收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指导居民填报登记记录,审核后出具居住证明、并进行登记,办妥后交给申办人;
3、对情况不明、难以核实的事项,让申请人联系有关平台指定专业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核实,凭核实报告开具居住证明。
综上所述,居住证明通常由申请人所处的街道居委会或者管辖权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最主要的用途就是在当事人办理居住证的时候证明有稳定的住所,便于享受与本地户口人员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只要当事人符合法定开具证明材料,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当场就会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