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抗诉向同级检察院提出。而人民检察院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如果人民检察院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的,人民法院是需要启动二审程序,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在一般情况下,抗诉是可以加刑。
申请检察院抗诉材料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并加盖该法人或组织的印章;
2、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4、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的,则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检察院应当在立案后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检察院决定不立案的案件,应当通知申诉人。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错误,或者是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那么同级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再审,法院会交由上一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审判。上一级法院会跟这是情况这是情况定法院的第一次判决与实际情况是否存在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