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拘役可以带钱进去吗?
按照看守所的规定,当事人所带的物件不得包括食物、液体、利器等用品,只需携带个人的生活用品或者财物。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二、醉驾如何处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醉驾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
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醉驾当事人如果需要被关押在看守所,应自备棉被、衣服等日常用品,如果确实无法自备的,可以由看守所提供。在进入看守所之前,当事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会被严格检查,对于一些非日常所需的物品,如钱包、手机等等,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中,机动车驾驶人员醉驾的,此时是属于违法行为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在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此时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