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期居住证明去哪办理?
长期居住证明应当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居住证明包含的内容有:
1,开证明地点:住地所在辖区的派出所。
2,一般外地户口居住证明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房本的复印件(办居住证明用),租房合同及一寸照片3张(办暂住证用)。带上这些去派出所,一般立等可取,有的地方不当天取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天就能拿到了。
3,本地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4,本地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姓名,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二、居住证明的办理流程
居住证明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同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申领条件: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的居住证。
需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在穗居住地址,以及在穗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需要明确的是,开具居住证明的审批权限是公安机关,当事人只有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或者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即可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开具,但如果当事人有重大的犯罪记录,或者个人征信出现问题是无法开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