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一般不超过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1、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留的期限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认定,需要注意的是,在拘留调查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就必须释放当事人。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认定成功后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批捕申请,在检察机关审定同意后,才可以执行逮捕程序,继续对犯罪事实进行合法性认定。
因此一个形式案件通常对嫌疑人的拘留审查时间最长不会超过37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对嫌疑人的拘留就在14天左右。而涉及到37天的情况,说明这个案件属于比较重大的案件,对这个案件经过了重大的审查之后,认为需要对嫌疑犯进行逮捕的,就会有有关机构进行交接,申请到批捕令之后将嫌疑人进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