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刑事犯罪判拘役一定要整月吗?
判处拘役,不一定非得整月,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确定服刑期限。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三、被判处拘役公司可以辞退吗?
被判处拘役公司可以辞退,根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中拘役的时间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判处一个月零几天的刑罚,诸如此类的判罚,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判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拘役的刑期,被羁押1日就能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