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不能将正常工资抵消加班工资。
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则应该另外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1、休息日安排工作按同等时间补休。
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2、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300%支付工资报酬。
《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员工来讲,在加班的时候,公司和企业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费,这样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个人权益,员工加班的话一般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加班费,尤其是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国家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要给员工加倍或者是三倍的补偿,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权益的,无论是劳动者的人身权益,还是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益,在劳动者加班之后,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的,此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