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写清楚了还要析产吗?
不需要,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已经进行了约定且双方同意,对此并不需要析产。办理离婚登记后,另一方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即可,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严格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没有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怎么处理?
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3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3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构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复婚登记。
离婚协议写清楚了不需要析产,办理协议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反悔,但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婚内共同财产,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申请人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