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无效婚姻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解调。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缔结的婚姻。重婚不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都破坏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损害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因此,很多国家法律对此都作为无效婚姻的一类而明令禁止。
2、近亲婚。指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直系亲属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缔结的婚姻。
3、疾病婚。即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所缔结的婚姻。一般将精神病及痴呆病患者、严重遗传性疾病、性病及急性传染病归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由于欺骗、隐瞒或其他原因结婚,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
4、早婚。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法定婚龄所缔结的婚姻。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对结婚年龄的最低限制,低于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宣告婚姻无效不能上诉,与有配偶的人结婚,在法律上构成重婚罪,不符合婚姻的成立条件,应当认定为无效婚姻;法律中是禁止近亲属结婚的,因此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所缔结的婚姻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