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隐瞒尿毒症能否是婚姻无效?
婚前隐瞒尿毒症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婚姻关系被撤销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吗?
婚姻关系被撤销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婚姻关系被撤销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不一样的,无效婚姻从始至终都不发生法律效力,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也没有时效限制,但是,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是有时效限制的,如果知道对方患有尿毒症以后一年内没有请求法院撤销婚姻的,婚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