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案件仲裁开庭后多久出结果?
1、经济案件仲裁开庭后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出结果,但实际的时间,由处理纠纷的仲裁委确定。
若提出的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于经济仲裁,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经济案件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事实是指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经过。申请人如有证明事实的证据,应向仲裁庭提供。仲裁的理由是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即提出仲裁请求的道理。它是申请人主观上的认识,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并不强调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存在的确凿无疑的事实根据才予受理。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符合《仲裁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纠纷应当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不能申请仲裁。
对于当事人之前已经签署了有效的经济仲裁、且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等的情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法定的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