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盐从教激励政策奖励标准:
1、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30万元/人奖励;
2、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20万元/人奖励;
3、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重点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人奖励。
发放规则:培养对象录用后,到岗任教即发放30%的奖励,工作满1学年且考核合格的,再发放20%的奖励,以后4年内每学年发放12.5%的奖励。所需经费由市或县(市、区)财政予以保障。
义务责任:培养对象到岗履职后,须在本地教育系统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对服务期未满离开所在市、县(市、区)的培养对象,须返还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平均奖金,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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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象接受本地在编在职教师同等培养培训政策,同时,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履职考核优秀的培养对象纳入后备干部和后备骨干教师库,进行跟踪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