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南通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条例(草案》(听证会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关于施教区、招生政策、学校招生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如何在县域范围内均衡配置?“县管校聘”制度是否可行?
3.教师交流比例是否适当?如何提高和保障交流教师的待遇?
4.在校学生不足五百名的,按照五百名标准拨付基本保障经费是否科学合理?
5.学校卫生保健、安保等服务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是否可行?
二、听证时间
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 )下午14:30
小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