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
6月28日至30日,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自主报名。
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7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
(1)公布简章。6月22日,民办初中公布招生简章。
(2)自主报名。6月28日至30日,有报考民办初中意向的本市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简章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其它地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初中录取。7月1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录取结束后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初中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市区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修)业生或在市区小学毕(修)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