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扬州助学贷款
对于今年首次申请贷款的考生,先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在8月1号——9月30号之间,携带申贷材料去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详细流程:
第一步: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无需盖章)。
第二步:
在贷款正式受理期间,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签署借款合同。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第三步:持县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贷款电子回执。
首贷申贷材料有:
1、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户口本;
4、《贷款申请表》;
5、未通过预申请的还需要《认定表》。
从去年开始,国家层面就已经全面取消了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提交的困难证明盖章的要求,考生在申请时不用四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