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学生个人情况承诺书
为切实阻断新冠状肺炎在校园的传播,在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校园前就以下事项作个人情况说明:
一、本人身体健康无异常,无发热、咳嗽、呼吸困难、乏力、腹泻等症状。
二、本人自开学前14天内没有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其他多发病例地区,家庭成员也没有类似情况。
三、本人自开学前14天内没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者的接触史,家庭成员也没有类似情况。
四、本人监护人的苏康码(或易来通)为绿色,之前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无误。
五、本人及监护人知道国家关于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最高可处7年徒刑的规定,积极配合学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要求。 本人及监护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证真实,绝无隐瞒,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
监护人身份证号码:
监护人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此承诺书入学当日交学校存档,打印手写均可,幼儿园学生承诺人无需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