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邳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邳教发〔2021〕77号)精神,为保证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予以公告。
一、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8个班,共计360人。
二、报名条件
1.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必须入学,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超过7周岁的因有特殊情况没能按时入学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医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的要求,结合“省教育厅一律不给不足龄儿童办理电子学籍”的政策,请不足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要带孩子来校报名。
2.户口: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常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的房产证(产权证)、土地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户口与实际住址相符。
3.房产:长期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房屋产权属适龄儿童父母。房产证、户口簿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学校。同一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从2024年实行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多子女除外)。
特别说明:商铺房、借用、租用、购买二手房尚未过户的房屋,正在购买的期房和未实际居住房,无法办理户籍的违规自建房,孩子非监护人的房产,均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线上报名:
7月3-6日,且符合我校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线上报名。
2.现场审核:
7月9-1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邳州户籍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带相关资料到我校递交材料,审核确定第一批适龄儿童录取名单。
具体时间和区域安排:
7月9日:天鸿、汇龙、东方瀚苑、文景苑、涌金花苑等小区;
7月10日:河湾、张村部分适龄儿童;
3.特殊情况处理(时间待定)
对第一批材料审核不过关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补充相关资料,到相关校补报;
四、现场资料审核流程
1.审核交验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同一户号的户口主页、父母户口底页、适龄儿童户口底页);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适龄儿童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幼儿园毕业证明;
(6)适龄儿童二寸照片一张。
以上证件交验后,儿童父母的身份证原件退回;房产证原件、户口簿、统一装入材料袋内,以备进一步核查。
2.线上输机报名
由现场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家长进行线上查验相关证件,符合条件后,在“江苏省阳光招生平台”进行输机网上报名。
3.现场信息确认
学校对报名儿童入学资格再次核查,并打印确认单,有学生监护人签字后并领回相关证件。
五、相关说明
1.适龄儿童的父母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已报名儿童入学资格进行相关核查,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将取消接其入学资格,并提请公安部门查处,录入个人诚信档案(按公安局及教育局要求,今年起,所以造假证件一律不得返还给个人)。
2.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没有其它住房,持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租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是否属于本施教区。
3.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在本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其外祖父母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是否属于本施教区。
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施教区。
5. 学生父母购买房产或自建房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证明的,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居住地或户籍统筹安排。
6.货币拆迁确未购房的,持拆迁协议、无房证明和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本施教区户口本 报名;拆迁异地安置的,到安置地所属学校报名入学。
7.学校优先接纳施教区内户籍、房产证及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对于有本施教区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口不在本施教区等情况的学生,如有空余名额可以补招(时间另行通知)。如空余名额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将启用电脑派位,落选学生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到其他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敬请广大家长相互转告,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特此公告!
邳州市解放路实验学校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