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生:
户籍在千岛湖镇城区的新生,包括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新生户籍地址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以及新生户籍地址在千岛湖镇城区,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千岛湖镇城区内无房产。
二表生:
户籍不在千岛湖镇城区、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千岛湖镇城区学区范围内有产权住房(2020年5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新生。
三表生:
①户籍和房产都不在千岛湖镇城区,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千岛湖镇城区至当年5月31日前已在千岛湖镇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
②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且仍在该单位工作,或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且仍在经营的;
③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劳动合同期间或经营期间在淳安交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的新生(须同时具备以上三项条件)。
非淳安籍新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取得千岛湖镇城区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