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单位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
收费项目及标准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1 | 保育教育费 | 元/生·月 | 676 | 泰价费 【2018】82号 泰高价备 【2018】5号 | 市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实施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小托班幼儿升入小班时,保教费标准按新生计收,插班生保教费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期一律按5个月收费。 |
728 | 泰发改发【2020】288号 泰高价备 【2021】2号 | ||||
2 | 伙食费 | 元/生·天 | 10 | 泰价规 【2018】1号 按实际成本收费 | 每学期 按100天收费 |
优惠政策: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困境儿童(含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全免。
(二)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凭相关证件,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照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50%予以减免。
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泰州市物价局:12358
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33
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教局:0523--89690503
泰州市物价局监制
泰州医药高新区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