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5月】(点击对应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1〕6号)、《关于做好2021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崇川教发〔2021〕40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发布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
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监护人在本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本校施教区:秦灶街道区域;幸福竖河以东-宁启铁路以南-秦灶河以西-通吕运河以北。
二、报名方法
1.进入报名平台,网上信息填报。时间6月11日~6月25日。
网上填写说明可到传达室领取(南、北校区东传达室)。无能力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的,请7月5日下午到学校进行网上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7月4日、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请按照网上报名指定的时间段来校报名,不得提前。
三、入学条件
1.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内拥有完全产权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在本施教区内完全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③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④幼儿素质报告书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⑥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等)。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崇川区)。
3.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房产证明(崇川区)。
4.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材料:①户口簿②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③幼儿素质报告书④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⑤父母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等)。已选房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评估报告;未安置的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
5.自有的合法自建房,另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7.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8.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逾期纳入区统筹安排入学。
四、温馨提醒
1.因疫情防控需要,每个家庭由一名家长携适龄儿童一同来校办理报名手续。现场确认时请提供当天健康码、14天内行程记录、测量体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全程佩戴好口罩。
2.打印并携带网上填报的《新生入学登记表》。所有材料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一套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和幼儿素质报告书只需原件)。
3.符合本校报名条件,逾期无故不办理的,将由区局统筹安排入学。
4.父母或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或被监护人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5.报名地点:南通市北城小学南校区,从东门进入。
咨询电话:85660055 13515203108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00;13:30~16:30。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13862941560
区教体局咨询监督电话:85797070 8579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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