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入学信息采集 6月7日-6月27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具体方法: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信息、配偶信息、家庭房产信息等入学必须信息,即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7月1日-7月3日
1.主城区户籍学生
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由一名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的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住宅房屋不动产权证(住宅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租赁公有房屋证件或合同【原件、复印件】
(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4)家园联系手册【原件】
2.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7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由一名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
提供材料:
(1)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母在我校学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父母相对稳定工作的证明:一年以上的社保凭证、与主城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5)家园联系手册【原件】
备注:7月3日学校安排相关人员,为因特殊原因未到本校现场办理入学报名材料审核的孩子,进行报名材料审核。
温馨提示
1.对符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学区适龄儿童,我校将进行报名登记,请家长根据报名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7月13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区儿童,到我校办理报名材料审核。
3.7月30日前,我校公布符合条件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4.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我校审核后确认。
5.若监护人提供的证件、文书资料经查验、核实为虚假、伪造证件、文书资料,家长将承担相应后果。
6.户籍已迁入本学区的转学学生办理登记时间为放暑假前一周和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因实施标准班额(45人/班)办学,我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仅作登记。若有空余学额,逐一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