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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2021年4月29日0:00至5月10日23:59
填报须知:
1.原始信息来源于学籍系统,原则上不得变更,学生户籍详细地址、产权证地址或其他凭证地址如确有变动的,请自行修改,并上传佐证材料原件图片。
2.学生父母有多套产权房的,住所只能填写一处。
3.如实填写产权证登记日期和编号,产权证编号为房产证内页页眉处,只需填写数字部分。
4.公租房指租住在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单位公房不是公租房,不作为施教区划分的依据。
5.学生父母在扬州市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但户籍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且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产权为(外)祖父母房产的,应提供祖辈产权人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及长期与祖辈居住的户籍证明照片。
6.来扬务工或投资创业人员子女就学,需提供:原籍户口簿、父母在城区的居住证、经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1年或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7.填报结束后,学校将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8.应该让主要负责学生升学工作的家长绑定微信,绑定后原则上不得进行修改,一个微信号最多绑定两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