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工作内容 |
7月9日 | 公布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7月12-15日 | 1.公布义务段学校施教区范围 |
2.登记随迁人员和外地回邮人员就读城区公办学校升学信息 地点:教体局一楼基教科 | |
3.登记审核农村进城就读《申请表》 地点:教体局一楼基教科 | |
4.接收政策性照顾对象申请材料 地点:教体局一楼基教科 | |
5.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 |
7月16日 | 1.汇总政策性照顾对象和农村进城、外来人员子女信息 |
2.民办学校报名 | |
3.根据报名情况,会商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 | |
7月20日 | 核对公办初中施教区备录学生名单,印制《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小学、初中领取学位通知卡和录取名册(召开小学、初中校长会议) |
7月21日 | 小学通知初中新生领取《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
7月22-23日 | 1.各初中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
2.家长携带《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相应初中报到 | |
3.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 |
7月24日 | 各初中上报新生报到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