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招生流程:
(1)4月28日前,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5月10日前,考生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
(3)5月25日前,高校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4)高考结束后,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
(5)A类高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B类高校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6)B类高校入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志愿。
(7)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报名方式: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定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所需材料:符合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根据高校的要求,提交个人在高中阶段的学科成绩、获奖情况等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