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1.相对就近原则。建立完善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合理划定服务区范围,努力为适龄幼儿提供入园学位,确保全县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99%以上。
2.积极稳妥原则。公开学前教育招生的政策条件,协调处理幼儿园招生中的矛盾问题,尽可能满足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园需求,确保社会稳定。
3.规范有序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对幼儿园招生的监督,严格条件,规范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
二、入园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2.户籍条件。幼儿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县城户籍的今年可根据户籍或房产证确定入园(从2022年开始一律以户籍确定就读幼儿园)。其他各镇区可根据幼儿户籍入园,也可凭房产证或有效建房手续到居住地幼儿园入园。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