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类别及填报规定
(1)免费幼儿师范学校
扬中户籍且具备扬中应届毕业学籍考生方可填报。扬中市教育局与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免费培养幼儿师范生,具体政策规定见教育局相关文件。考生在本批次“免费幼儿师范院校”栏目只可填报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热点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热点普通高中志愿”栏中填报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
(3)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中职“3+4”分段培养班,五年制师范志愿
三类之间可以兼报,设A、B、C、D、E、F六个平行志愿,中职“3+4”分段培养班面向全市招生,考生可在计划中选报。
考生填报“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志愿的,可选报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美术班志愿。填报五年制师范志愿的,可选报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师范专业。报中职“3+4”的,可填报2所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4)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4+2)”分段培养班志愿
分两个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技是第一阶段,两者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中职“3+3(4+2)”是第二阶段。
(5)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志愿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中级班)三类中任选一类,每类可选两所学校,每校可选择1~2个专业,并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凡未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等栏中表明意向的,视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