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于2004年秋创办的一所股份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教民 13210024000010)。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扬教发[2020]30号)文件精神,结合广陵区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年一年级招生计划为600人(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不占计划)学校坚持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40人。
二、招生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持有广陵区户籍,或其监护人持有广陵区房产证,或其监护人持有广陵区居住证。
按照省市区招生文件规定,规范落实各类教育优抚对象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实行计划单列,直接录取。
三、招生方式
招生计划为600人,当报名人数超过600人时,由区教体局组织采用电脑摇号方式录取;当报名人数不超过600人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公证机构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摇号结果及时公开。
四、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学期6800元,按学期收取。
五、办学地点
2020年秋学期,一年级计划分设两个教学点,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将根据阳光分班结果,分别在史可法路校区(史可法西路13号)和西门街校区(四望亭路16号)就读。
今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升入二年级时,根据各校区实际情况,科学有序安排。
六、报名须知
(一)监护人需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有完全责任。
(二)资格核查不合格者,视作无效报名,没有资格参加后继录取。
(三)新生被录取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缴费、注册手续;逾期未办,后果自负。
七、时序安排
1、7月6日-15日 网上信息登记
2、7月18日-21日 报名资格核查
符合防疫要求的家长,按照预约,接受资格核查。
3、7月25日-26日 公示录取结果
区教体局组织摇号,公示结果,学校发布缴费注册要求。
4、7月27日-29日 完成缴费注册
办理录取注册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5、8月26日 阳光电脑分班
网站公示分班结果,发布入学体验要求。
6、8月29日 新生入学体验
家长送新生进入校园,熟悉校园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八、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电话:80828755-58705,刘老师。
区教体局招生办公室在四望亭路16号接受相关咨询(电话:1330145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