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各功能区要逐步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不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认定条件的非中心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时,监护人应按照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类型填报报名信息,各区、市各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应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据了解,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普通高中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2号)精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