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江都区龙川小学招生通告 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小学

教育百科2024-04-30 00:27:32未知

扬州江都区龙川小学招生通告 扬州市江都区龙川小学

  为确保我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区教育局城区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对照执行:

  01

  入学条件

  1.年龄: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未入学儿童。

  2.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龙川小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的父母为住房产权所有人,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原则上应保持一致。

  3.适龄儿童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另需出具第一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

  4.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商子女等,由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就读。

  5.学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江都区进城务工人员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产权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入学,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张纲小学、正谊小学或砖桥小学报名。

  附:江都区城区小学施教区划分图

  

  02

  报名手续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在监护人(限1人,尽量为儿童父亲或母亲)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到我校注册、登记、报名: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上要有派出所编制的儿童身份证号);

  2.第一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第一监护人的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包含父母双方的,以房管局出具的为准);

  3.经区教育局初教科验核的《江都区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或《幼儿成长手册》(在乡镇就读幼儿园的除外);

  4.幼儿疫苗接种卡;

  5.幼儿出生证;

  6.第一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03

  报名程序

  1.报名登记时间:9月16日—9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因我校前期发放的“报名预约单”每天上午的报名时间是8:00-11:00,与教育局《江都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中的8:30-11:30不一 致。

  为确保招生秩序,经教育局同意,我校招生以已发放的预约单时间为准。)地点:龙川小学附属幼儿园注:凭前期发放的报名预约号报名,按照已经预约的日期顺延,时段不变。新旧日期具体对应如下:

  

  2.报名流程

  测温扫码→报名1室→报名2室→报名3室→报名4室→图书馆

  具体要求

  ①一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监护人(尽量为儿童父亲或母亲)陪同进入校园办理入学手续,监护人进入校门前,必须出示并由学校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凡是缺少其中一项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②8月26日以来,凡有莆田市旅居史的来扬返扬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报告,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其子女需要入学的,请提前与学校联系,采取线上(电话、微信、QQ等)审核的方式,不得到现场登记信息。

  ③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子女需要入学的,请提前与学校联系,采取线上(电话、微信、QQ等)审核的方式,不得到现场登记信息。

  ④监护人和适龄儿童进入校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保持一米的安全距离,凡是有咳嗽、发热、乏力、呕吐等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要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不得聚集、吵闹。

  ⑥报名手续办理结束后,要尽快从龙川小学大门离开学校,不得在校内逗留。

  04

  录取办法

  9月21日-9月25日,学校将对报名的适龄儿童进行调查,确认后张榜公示。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不再专门安排时间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复学新生到校后,统一发放。咨询电话:0514-86881573

  

本文标签: 监护人  江都  适龄儿童  龙川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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