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小学一年级的余杭区户籍儿童,家长须持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户口本,至余杭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经余杭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段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少年均须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和汀洲学校招生办法。
如有问题可拨打余杭区教育筹备组初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616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