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各市、县(市、区)2020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