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音乐类(声乐、舞蹈、器乐)
(1)参加音乐等级考试取得八级及以上证书。(重点参照中央音乐学院、省音乐家协会、上海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单位的考级)。
(2)初中阶段参加比赛,个人获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参与集体项目获区级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提供证书、照片或录像证明)。
(3)参加中学生文娱汇演区级调演或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及以上的艺术交流活动的。(提供证书、照片或录像证明)(无法提供证书的由相关学校提供证明)
(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园歌手大赛或才艺比赛获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人数须在500人以上,学校提供获奖证书)
2.美术类(书法、绘画)
(1)初中阶段参加现场限时书法、绘画比赛获区级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
(2)参加书法(硬笔、毛笔)、绘画(素描、色彩)等级考试获得八级及以上等级。(重点参照文化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级)
(3)作品曾被有关部门展览或收藏的。(提供相关展览或收藏证明)
3. 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且在录取前须与招生学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
4.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音乐学科素养考试必须达到A等。报考美术类的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美术学科素养考试必须达到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