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刘涌2003年12月22日被执行死刑。刘涌,1960年11月30日—2003年12月22日,男,汉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初中文化,曾是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沈阳直属支部主委、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沈阳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
刘涌是90年代沈阳黑社会的头目,沈阳副市长马向东因为在澳门赌博被揭露,导致大批腐败官员落马。刘涌因为家乡的一次水灾救下一中年男人,其女儿嫁给刘涌,助其起步。刘涌是靠开超市起家的,例如百佳超市,嘉阳广场。当时他和慕绥新,马向东,关系非常不一般。传闻刘涌敢当街放枪打警察。敢把沈阳副市长儿子打残废,诸如此类事件,可见刘涌非常不一般。
2002年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涌等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万元。对刘涌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财产、犯罪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