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流动人口在临沂办理了居住证后,不小心遗失或者损毁,导致卡片信息难以辨认的,是可以向受理机关提出更换和补办。
| 政策规定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补办条件
已在临沂市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 补办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
4)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
1)工商营业执照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
1)学生证
2)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补办流程
步骤一: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步骤二: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居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申办人提交证件原件,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将居住证发给申办人;申办人根据凭证领取。
| 补办地点
|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
| 收费标准
需收取工本费20元。(根据当地派出所及经办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