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交通违法可以用电子驾驶证处理吗?
可以。
驾驶人可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等业务,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拓展信息:
1.一般程序处理时,驾驶人应当出示纸质驾驶证,对于处理后满12分的,需要扣留纸质驾驶证;到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增加注明“驾驶证出示方式”,对于驾驶证出示方式为电子驾驶证的,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驾驶证记分不得超过12分。
2.2021年9月1日起,对于路面执法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的,注明“是否扣留纸质驾驶证”,但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一般程序处理完后不再需要做扣留物品返还;
3.作出“暂扣”行政处罚的,需要暂扣纸质驾驶证,暂扣起始日期统一按违法时间计算。
4.对于驾驶证满12分又未当场扣留纸质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得申请满分学习,可以在学习地重新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纸质驾驶证后申请。
5.开具新凭证后,原强制措施凭证(未扣留纸质驾驶证)记录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