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指哪些家庭?

地方特产2024-04-26 22:08:56未知

诸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指哪些家庭?

  申请家庭成员认定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户口在一起且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

  1、夫妻;

  2、夫妻与未成年的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学生;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

  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

  保障家庭具备的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持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

  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

  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

  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

  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5、毕业5年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人均年收入低于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1元;

  3、在当地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

  5、在诸城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城镇户籍范围是指诸城市政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口家庭成员。

本文标签: 城镇  收入  家庭成员  住房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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