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7月1日起,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取消

社会热点2023-12-03 11:20:04未知

7月1日起 7月1日起,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取消

  

  相关问答:

  1、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如何处罚?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头盔涨价,有没有应对措施?

  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根据目前情况,头盔的价格已经趋于稳定

  3、驾驶电动自行车有年龄要求吗?可不可以带人?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2)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3)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4、电动自行车是外地号牌,是否可以换成本地号牌?

  (1)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即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可以到无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换成无锡本地号牌;

  (2)如果您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变更登记,无法换成无锡本地号牌。

  (3)悬挂外地号牌且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无锡市临时信息牌的最后期限为2019年11月30日,所以也无法申领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临时信息牌。

  5、外地号牌或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会怎么处罚?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及《无锡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

  (1)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外地号牌或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罚款

  (2)驾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以及驾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外地号牌电动自行车长期在本市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6、我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号牌或有外地号牌,应当如何处理?

  (1)可以自行报废车辆;

  (2)可以选择到正规且有置换政策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去以旧换新,置换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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