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庄镇严格落实封控管理规定及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经周庄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做好我镇封控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除防疫工作人员、志愿者(凭证)外,所有人必须严格落实“足不出户”管理措施。对拒不执行封控管理规定的,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决定采取违反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违反封控区足不出户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2000元奖励;举报情况重大的,最高给予50000元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举报电话:0510-86905896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2022年5月7日)起施行,举报终止时间另行通告。最终解释权归周庄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所有。
希望广大村(居)民理解配合,主动投身疫情防控,积极支持一线人员开展工作,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坚决打嬴防疫抗疫伟大战役!
周庄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