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及其他有本土病例报告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其他市外来(返)锡人员等按要求需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此类人群需要领取无锡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
点击阅读:
注意事项:
1.“居家健康监测通知单”仅告知申请人应在某一时段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2.申请人应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78号通告的要求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好核酸采样等工作。
3.本服务仅对应用上线后实行“3+4+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提供,服务范围以外、申报数据不能匹配的人员请到属地线下办理。
4.如对服务有疑问,请咨询0510-12345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