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例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锡活动情况的通报
8月18日晚,我市接到上海1例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宋某某的协查通报。当晚,我市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宋某某8月13日下午在我市有活动轨迹,现通告如下:
8月13日
13:50自上海自驾来锡到达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融创亚美利加小区附近;后自驾至惠山区长安街道正大乐城商场,因未戴口罩被拒入。
13:52步行至正大乐城商场附近的长安小六子食品店购买口罩后返回商场,从一楼北门进入,直行到底左转进入卫生间(未去商场其它区域);
14:00步行至正大乐城商场斜对面的兰州拉面店用餐;
14:25自驾至中国石化加油站(江苏无锡北外环路859号)加油;
14:44自驾进入大东方百货停车场,14:47,在停车场A座五楼停车后步行至五楼电梯口,14:49,走出大东方百货一楼电梯(未进入商场);
14:50步行至隔壁交银大厦一楼,乘坐电梯至1102室办理业务;
16:30从交银大厦乘坐电梯下楼后步行至石皮路路口的快递移动点寄快递;
16:36步行至大东方百货停车场一楼入口,乘电梯去五楼取车后离开;
17:50,驾车从“无锡东”高速口离开无锡。
我市已采取的措施:8月18日对该密切接触者涉及的场所开展环境采样和消毒。截至目前已排查出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23人,其中本市19人,已全部封闭管理,外市4人已发函协查。目前,宋某某及其在我市的密接已出检测结果的,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宋某某有轨迹交叉的人员,主动与所在地区疾控中心联系。如有隐瞒、拒不配合并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了您的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请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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