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21日海门区新冠疫苗到苗通知汇总(儿童疫苗)

社会热点2024-03-23 11:18:18未知

11月15-21日海门区新冠疫苗到苗通知汇总(儿童疫苗)

  一、接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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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别提醒

  1.3-11周岁儿童接种时,请家长(监护人)务必携带受种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相关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监护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由家长(监护人)全程陪同进行接种。接种时务必由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

  2.接种人群是在校在园学生的,由学校或幼儿园有序组织到指定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接种前监护人应如实详细告知受种儿童健康状况及过敏史。

  3.对于3-11岁非在校在园儿童,可由各街道、社区组织或个人预约,到就近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接种。

  4.接种前要避免儿童空腹(如早晨应吃好早饭)、避免劳累,接种当天孩子宜穿宽松的衣服(方便肩膀三角肌露出)。

  5.接种全程要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避免扎堆,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

  6.新冠病毒疫苗不能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如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间冲突时,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在特殊情况下,如孩子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3-11周岁人群接种禁忌

  1.发热、感冒等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2.对疫苗或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

  3.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4.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其他具体情况如实告知接种门诊医生。

  【拓展】

  

本文标签: 疫苗  监护人  儿童  户口本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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