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索征集内容
1、近两周内有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信息;
2、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的人员信息;
3、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宜,应报备但未报备人员信息;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二、线索奖励标准
1、提供有入境未满28天、重点风险区域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信息、应予以隔离未进行隔离的人员线索,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1000元奖励。
2、提供未按规定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以及在居家、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私自外出人员信息的,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500元奖励。
3、提供由疫情地区(范围为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来宜人员信息的,经查该人属重点管控对象、应报备但未报备的,给予首位线索提供人300元奖励。
4、重点公共场所扫码发现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黄码人员,经查线索真实有价值的,分别给予扫码工作人员500元和300元奖励。
5、对举报人提供线索查证后,被举报人经核酸检测确诊阳性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再奖励线索提供人10000元。
三、线索举报电话
序号 | 乡镇(街道) | 24小时值班电话(区号:0510) |
1 | 张渚镇 | 87318888 |
2 | 西渚镇 | 87371066 |
3 | 太华镇 | 87382321 |
4 | 徐舍镇 | 87605198 |
5 | 官林镇 | 87206273 |
6 | 杨巷镇 | 87270000 |
7 | 新建镇 | 87287901 |
8 | 和桥镇 | 白天87801718 |
9 | 高塍镇 | 87894303 |
10 | 屺亭街道 | 87861001 |
11 | 万石镇 | 白天87810000 晚上87810128 |
12 | 周铁镇 | 87501545 |
13 | 芳桥街道 | 87580111 |
14 | 新庄街道 | 87563622 |
15 | 丁蜀镇 | 87403171 |
16 | 湖㳇镇 | 87471031 |
17 | 新街街道 | 87133888 |
18 | 宜城街道 | 81760000 |
四、其他事项
1、提供的线索在入境、国内重点风险区域来宜返宜人员主动报备、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排查出以及公安大数据推送的人员信息排查出之前,方按有效线索统计。
2、通过窃取、欺诈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得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投机举报、故意谎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各镇(街道)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对线索进行甄别和核准,符合奖励标准的,将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人领取奖励;线索核实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首位线索提供人;匿名提供线索的,不予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