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就诊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院内聚集及交叉感染,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保护患者就医安全,现将我院最新就诊要求公告如下:
一、门诊就诊
1、就诊时请规范佩戴口罩,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测量、动态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调查、预检分诊等诊前工作。就诊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就医。
2、按照国务院《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要求,请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勿佩戴呼吸阀口罩、布制口罩等不符合防控规范的口罩。
3、当前“锡康码”已停用,并正式与“苏康码”完成系统对接。为保证进入医院通行顺畅,务请提前申报或更新“苏康码”。携带智能手机的老年患者,请提前在家中由家人协助申报或更新。特别提示:“苏康码”的申报信息有效期为14天,期满后请按提示更新相关信息,否则将影响正常使用。无“苏康码”应用条件的儿童、老人、海外归国人员及其他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申领“苏康码”人员,须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并按要求填写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
4、每名门诊患者原则上仅限1人陪同。就诊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人与人之间请保持1米安全距离,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不适症状者;
(7)28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06发热门诊所有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含CRP)检查、胸部CT、核酸等检查。
二、住院治疗
所有患者入院前均需进行血常规(含CRP)检查、胸部CT检查(有X线检查禁忌者除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经上述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均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三、探视及陪护
1、医院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封闭式管理。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2、目前全面禁止一切非必要探视。建议使用短信、微信、QQ、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在线探视。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陪护人员进入住院诊疗区域时,请主动出示健康码、居民身份证、陪客证(探视证)供工作人员核验。陪护人员在办理陪护证时需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4、下列人员谢绝来院陪护或探视: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28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4)28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它不适症状者;
(7)28天内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过2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5、所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须遵守医院防控管理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请主动配合医院做好排查工作,严格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串访,不聚集,不随意进出病区及他人病室。每日监测体温,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第一时间报告医护人员。
6、陪护有困难者可联系病区护士站办理护工陪护手续。
感谢各位患者及家属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携手,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终胜利而共同努力。
感谢您的信任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