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再审应当向上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上一级法院立案后审查。如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则驳回申请,而法院如果再审不给立案的话,可以投诉到上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当地司法局进行投诉,法院接到投诉后15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再审不给立案,还可以投诉到当地人民法院的院长信箱中,根据相关规定,再审不立案,属于违纪行为。
2、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